場地借用

婚禮借堂規則

婚禮借堂

本堂為合法的特許禮拜場所,可提供婚禮借堂及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婚禮。

申請流程
1. 先向本堂查詢該等時段是否可供外借。
2. 可於婚期一年前申請。申請需由閣下所屬教會主任傳道發信到本堂申請,內容必須包括︰
    A. 一對新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
    B. 婚禮當日的日期及時間
    C. 證明以上兩位都經已受洗加入教會 (申請信寄出當天兩人必須已經受洗)
    D. 證明以上兩位將會或已經接受婚前輔導
    E. 證明以上兩位在婚禮前均不曾結婚
    F. 教會主任傳道簽署
3. 獲接納申請後,將收到本堂發出的接納申請信、申請表、備忘等資料。
4. 於指定時間內繳交訂金及按金。
5. 於指定時間內繳交餘下費用。
6. 於指定時間內提交婚禮程序給主禮牧師。
7. 與主禮牧師約定婚禮綵排時間。
8. 婚禮綵排前一週親身提交「婚姻註冊官證書」正本。
9. 婚禮綵排當天,確定婚禮程序、檢查婚禮證書資料是否確實無誤。
10. 於指定時間到達本堂,本堂只會於指定時間提供場地,故請依借用時間到達,遲到者不獲補時。
11. 佈置場地。
12. 舉行婚禮。
13. 於指定時間內清理現場及交還場地。
14. 於婚禮結束後,經檢查確認沒有損壞本堂物資或超時,將於約七個工作天獲退還按金。